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6日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

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3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1.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校对口地段常住户籍的儿童。如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2.对于常住户籍在我校地段内的适龄儿童,户籍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的户籍须在2021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我校招生地段;

(2)适龄儿童至少须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且一方监护人的户籍也须在2021年4月23日(含)之前迁入;

(3)该户籍的户主和《房地产权证》的产权人为该适龄儿童监护人或直系亲属。

3.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与“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适龄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在2021年4月23日之后迁入我校招生范围的,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依据适龄儿童户籍入户时间、监护人的户籍入户时间、儿童与户主及房产所有人关系等先后顺序,解决入学问题,额满为止。不能解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本市户籍,选择居住地入学,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教学资源统筹安排。该适龄儿童和其监护人的持证要求详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

6.常住户籍在本校地段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我校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

7.我校从2015年已开始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本地段内居住地址若5年内已经享受过一次入学机会,今年该居住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四、日程安排

1. 4月7日-4月13日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2. 5月 16日-19 日第一批验证报名

3. 5月20日起         对已经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4. 5月 25- 26日第二批验证报名

5.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宜

学校承诺小学段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咨询电话:62450787—8018  陈老师(或在微信公众号留言区留言)

监督电话:62450787-8002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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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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